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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站点总量将逐步减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3:37 光明网

  本报北京12月6日电记者冯蕾今日从交通部获悉,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将抓紧研究本地区收费公路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控制收费公路建设规模和收费站点总量,并确保收费站点总量逐步减少。

  据交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交通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各地任何新建的收费公路项目必须在国家和各省级
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发展规划之内。东部地区新增新建的二级公路一律不准收费。中、西部地区新建二级收费公路项目的审批必须从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凡在二级公路上进行路面改造和大中修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得批准设立为收费公路。对目前正在建设的收费公路项目,要全面进行清理整顿,凡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整改。

  针对各地收费公路转让中出现的问题,《通知》明确提出,在新办法出台之前,暂停收费公路收费权转让。各地要严格界定政府还贷性质收费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对此前非法设立的经营性收费公路,或没有依法按程序转让的,以及人为改变政府还贷公路性质的,必须清理并限期纠正,对逾期未改正的,将按照《条例》规定实施严格处罚。

  《通知》还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对收费公路进一步加强监管,特别是要对车辆通行费收支情况提出更严格的监管措施。政府还贷公路的通行费收入,必须存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除必要的管理、养护费用外,其余部分必须全部用于偿还贷款和有偿集资款,严禁挪作他用,严禁转交非财务机构管理,严禁账外设账和公款私存,严禁用于非公路行业的计划外投资。同时,对经营性收费公路,其车辆通行费的收支情况也要实施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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