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致人亡 无证诊所赔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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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4:2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胡眉岩 成民文 见习记者 夏佳)由于没有办理校验手续,一诊所于2005年4月被金牛区卫生局吊销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就是这个无证诊所的医生周羽,却在2005年7月8日上午,向患者黄某开具诊所处方并为其输液,导致黄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昨日,市中院终审宣判该诊所对患者的死亡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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