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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扯下“认识不够”这块遮羞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4:50 舜网-济南时报

  □邵显亭

  社保基金最近“突然”冒出了许多问题。《第一财经日报》近日报道,针对刚刚审计出的社保基金问题(国家审计署11月23日公布了对29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审计结果,发现1999年前发生的违规问题金额为23.47亿元,2000年以来发生的则为47.88亿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
此作了回应,一位负责人说:“发生这么多问题,根本原因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规定。”

  “认识不够”、“没有认真执行规定”——多么“耳熟”的解释!那么,到底是哪些部门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呢?报道中提到,从违规主体上看,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税务部门等。

  这就不能不叫人惊诧了。这些政府职能部门,对国家的社保基金政策,应该是非常熟悉的——不但直接打交道,地方的一些政策规定,甚至就是其制定、执行或监督的——而现在,其做法却与这些政策规定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了背离。

  社保基金对老百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比如养老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所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11月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违法违纪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社会保障制度,目的就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从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变的覆盖面更广、基础更牢固的保障制度。现在社保基金出现的种种问题,会不会影响人们的参保信心呢?

  社保基金被挤占、被挪用,与其管理不透明有关。在我们国家,社保基金长期处于社保部门的封闭运作之中,对于基金的运作、增值等状况,作为所有人的公众无从知晓。这种“不透明”导致的结果是,全民的事情却似乎只有少数人享有知情权,对社保基金使用的事前监督就更找不到支撑点。当然,这些“技术层面”的事情,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解决,需要进行周密的安排。但是,对“认识不够”这块已经陈旧的“遮羞布”,却要坚决扯下,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明明白白写着:公务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认识不够”、“没有认真执行规定”,在强调“权为民所用”的法治社会里,这样的说法是无法得到公众认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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