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大面积建筑要拿“节能准生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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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5:09 长江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崔晶晶)“我省大面积的建筑要过建筑能耗核准关”,省建设厅昨日发布“关于加强建设领域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按意见,我省对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小区,实行建筑能耗核准制。 据介绍,大面积建筑拿不到“节能准生证”,就无法开工。按意见,建
按意见,到“十一五”期末,全省要实现节约375万吨标准煤的目标,武汉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面积要占既有建筑总面积的25%,其他市、州、直管市城市要完成15%,县级市和县城要完成10%。 按意见,武汉市城区应严格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2007年12月31日起,其他市、州、直管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2008年起,县城和县级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我省拟吊销277家建筑企业“牌照” 本报讯(记者 崔晶晶)我省277家建筑业企业拟被吊销企业资质证书,其中武汉107家,省建设厅近日下发事先告知书。 据了解,今年省建设厅对1170家建筑业企业进行了资质监督检查,但有277家企业未按规定参加本次检查,且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属不合格企业。据省建设厅负责人介绍,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后这些企业也未按期向省建设厅申告或提出异议,故拟吊销它们的资质证书。 据介绍,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依据规定,上述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这些单位可在三日内将要求举行听证的意见书面告知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将依法定期举行听证会。如未联系,逾期则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