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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零部件未获认证不得出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5: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何骏)未获认证证书产品不得出厂,昨日,从重庆市质监局传来消息,从现在起到明年的2月28日,重庆将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机动车零部件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将重点检查:应通过认证但又没有获得认证的产品;未加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假冒、伪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

  据了解,重庆作为西部地区最大的重工业基地,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制造业一直是其支柱产业,在相关认证机构和企业的协同配合下,重庆市机动车零部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正在积极申办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企业106家,698个产品获得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但是,重庆市目前仍有不少中小企业还未申请认证,机动车质量问题仍是困扰重庆机动车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产品质量安全,促进重庆机动车产业上档升级,重庆市质监局决定机动车灯具、喇叭等13类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检查,一旦发现有未执行强制认证的机动车将一律禁止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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