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涉黄游街示众”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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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5: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深圳警方:示众是依法行事 11月29日,深圳福田警方将百名卖淫嫖娼人员游街示众,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建国发表《就深圳警方将妓女嫖客游街示众事件给全国人大的一封公开信》,提出深圳警方的这一做法“会给中国政府造成恶劣的国际影响”,且“活动本身却是违法的”。
深圳市公安局有关部门一位人士说,公安部门是依照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正当依法行事,只有人大常委会才有权对相关的法律条文作出回应。福田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福田区领导也是刚获悉此事,有关领导正在开会研究,目前尚不便作任何回应。据新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