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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未成年人 心理师作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5: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下午,西部第一个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它的成立将打破目前少年法庭主要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受理案件范围比较窄等局面,对未成年人实施全面司法保护。据悉,以后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将会有专门的心理咨询师到庭,为迷途未成年人做必要的心理咨询或说教。

  试点“综合审判庭”

  更有利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据成都中院副院长刘楠介绍,近年来,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与此同时,涉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民事和行政案件也在逐年增加。但目前,全国大部分少年法庭主要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受理案件范围比较窄,不能适应对未成年人开展全面司法保护工作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下,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国部分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会,确定了包括成都中院在内的18个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试点单位。

  刘楠表示,该庭的成立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少年法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司法水平;另一方面也将更有利于对未成年人权益进行司法保护,有利于开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

  最新动态

  成立第一天接案10件

  昨日晚上记者获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成立当天就接到10件案子,其中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据有关人士称,由于受理案件的范围扩大,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后的工作量将大大增加。为此,成都中院打算明年初在成都市的六个城区指定两个法院成立未成年人审判综合庭,集中管辖城区的未成年人案件。

  新闻附件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增多

  据成都市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负责人史志君介绍,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低龄化、暴力趋向、女性增多、留守儿童犯罪增加、团伙犯罪比例较多等新特点。他说,14-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增多,抢劫、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较多,所占的比例为80%—90%。

  调查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大致包括5个方面:一是犯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本身是法盲;二是对有前科的孩子回归社会后缺乏有效的监管;三是家庭经济状况造成未成年人的心理不平衡;四是家庭离异、父母对孩子不负责任,造成孩子孤僻、内向的性格,心理不正常;五是网络、影视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

  重要变化

  1

  不再单一受理刑事案件

  据介绍,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成立以后,将受理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减刑假释等案件。刑事案件包括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一、二审案件,共同犯罪案件中有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一、二审案件,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附带民事一、二审案件,被告人是在校学生的刑事一、二审案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未成年人的民事一、二审案件,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一、二审案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未成年人的行政一、二审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提出国家赔偿的一、二审案件;罪犯为未成年人的减刑假释案件,由成都未成年人管教所报送的减刑、假释案件。

  重要变化

  2

  审判法庭布置像教室

  昨日下午,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负责人史志君告诉记者,针对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很低,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帮助他们尽快迷途知返,法院将在审判法庭的布置方面进行重大变动。据史志君透露,以后用来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法庭将不再摆放囚笼,审判席、被告席、原告席、证人席都在一张圆桌上面,参审的所有人员将进行“圆桌会议”,法庭里的光线、色调轻快明亮。同时,审判法官的表情、问话的语气以及方式都将有所改

  善。“总之,整个法庭的布置不再像以往那样

  威严了,让未成年人到庭后犹如重新走进了教室一样,以消除他们心中的害怕或恐惧。”

  重要变化

  3

  心理咨询师可能到庭

  另据透露,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审判庭可能有针对性地请心理咨询师到庭,为迷途未成年人做必要的心理咨询或说教。为此,他们还专门制定了少审工作制度,其中包括坚持“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惩罚为辅和“寓教于审”的指导思想,坚持尊重未成年被告人的人格,对其不冷漠、不讥讽、不挖苦,创造一种便于感化、教育的良好氛围。

  据介绍,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成立以后,成都中院专门从行政、民事法庭临时抽调了数名法官充实该庭的审判力量,目前该庭已有10人。法院还将对他们进行专门培训,除了审判能力、技巧的培养,还将聘请心理、教育、社会学等方面的专家等对他们进行全方位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

  专访少审法官

  “三颗心”对待犯罪未成年人

  “在法庭上每当我看到那一张张稚气的脸和那一双双渴望自由的眼睛时,我的心里很酸楚,为孩子们感到惋惜,毕竟他们还年轻。”史志君从事少审工作已整整12个年头了,谈及审理犯罪未成年人,史法官感触颇深。

  史法官说,对待犯罪未成年人要有“三颗心”,即爱心、耐心、责任心。“孩子犯罪以后需要通过法律来惩戒,但更需要关心和呵护,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们从心里深处接受教育或惩罚。”她说,在庭审前一定要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他们的心路历程以及他们犯罪的动机和原因,在庭审中找准感化点,有针对地进行法庭教育,庭审后定期进行回访帮教,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改造的情况。家庭、学校、社会都要行动起来,这样才能减少甚至杜绝青少年犯罪。

  个案点击

  失去生活信心少年轻生前杀人垫背

  17岁的明明(化名)由于不能正确对待生活压力和处理家庭关系而产生轻生念头,今年2月,他离家来到成都。3月30日,明明购买了一把菜刀。当晚10时许,他到某招待所住宿,晚上12时许,他趁他人熟睡之机,持菜刀将同住一屋、素不相识的62岁男子刘某砍死,并砍伤另一同住男子。作案后,他逃至龙潭寺一废弃拆迁厂房内自残,其间被赶来的公安民警挡获。

  法庭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明明性格内向,初中毕业后即到外地打工。因没有特长和技术,未能找到满意工作。回到家乡后,因想读技校又没能得到父母的支持而产生抑郁的情绪,自己不能排解,逐渐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产生了强烈的轻生、厌世念头。后来发展成了对他人和社会的仇视和憎恨,有了想杀人垫背后自杀的想法。最后,法院综合各种情况后作出判决,明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记者庞山岚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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