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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培训之名旅游 今后要遭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6:1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四川昨日出台办法、通知规范培训收费等

  (记者 姚长寿)一些单位假借培训之名,对参加培训的人员乱收费,组织参加培训的人员旅游。今后,这些情况在四川将受到相关部门的查处。昨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省纠风办、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公布了《四川省短期培训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各类培训的收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这个暂行办法的规定,行政事业性短期培训班收费标准实行按课时(45分钟)核算,普通理论培训每人每课时不超过4元,由教授级授课的高级研修班、专题讲座等培训每人每课时不超过10元。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各部门发文强制或以其他形式强制企业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指定的短期培训班,不得收取培训费,举办单位不得强迫或指定食宿。同时,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更改国(境)外培训的路线、时间、费用等项目以及以培训为名组织旅游等行为,相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查处。

  又讯昨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借干部教育培训之名乱办班乱收费的通知》。凡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的培训班次(项目),财政、物价部门不得核准收费标准,单位和个人可以拒绝参加。对乱办班、乱收费问题,要依照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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