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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如此“摊派”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6:2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蔡菊香(浙江职员)

  拿到10月份的工资,湖南永州市第二中医院的职工刘喜兰(化名)发现,自己这个月的收入少了200元。与刘喜兰一样被扣钱的,该医院至少还有30%的职工。

  (《钱江晚报》12月3日)

  作为医院的一名普通职工,刘喜兰既没在她的工作职责范围之内出什么医疗事故,又没有违反劳动纪律,更没有其他违法乱纪之事,却因何要被扣去200元的工资呢?原来是她所在的医院因反商业贿赂而导致医院收入滑坡,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医院搞摊派,让每位职工每月完成指定额度的病人住院指标。

  为切身利益考虑,医院的经济复兴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不能做违背法律违背道德的事。永州第二中医院摊派住院指标这个做法,不但违反了卫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发布的禁止医疗机构服务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直接挂钩的规定,也违反了《劳动法》中不得无故克扣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导致职工依法获得的收入减少的规定。医院切不可因为获取短期效益,而使自己长久陷入被动的境地。弄得不好,最后该为住院指标摊派买单的不是众多的病人,而是执行摊派指标的医院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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