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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查处一起重大商业贿赂案:康杰中学原基建主任崔栋民被判刑5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7:17 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本报讯 运城市最近查处一起工程建设领域重大商业贿赂案。康杰中学原基建主任崔栋民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经查,2004年至今年案发前,崔栋民利用职务之便,趁康杰中学新校建校之机,先后收受运城市蓝星防水堵漏工程公司业务员王某现金4.8万元,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四工程处黄某现金2万元,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经理王某现金1万元。另外,崔栋民对其
在运城市区内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储蓄网点的150余万元存款,不能说明正当来源。

  盐湖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崔栋民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追缴其非法所得1508823.26元。

  (本报记者)

  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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