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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车停车费有了谱(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7:27 华商网-华商报

  

暂扣车停车费有了谱(图)

  有车族往往缴得起罚款,却缴不起停车费

  2003年9月15日,西安市民杨先生骑摩托车时,车辆被交警暂扣到一家经营性停车场。因急着到外地出差,杨先生回来后才到交警队接受处理,在交了30元罚款后,杨先生到停
车场取车,停车场按1小时1元钱的标准,要收他23天500多元的停车费。

  同月,市民李先生反映,因忘带驾照在土门十字被交警拦住,本来附近100米就有一个停车场,但交警却舍近求远,把车开到两公里以外的昆明路一个停车场,放了一晚上就收了40元钱。

  当年10月,市民王先生反映,骑摩托车时因没有带驾照,被交警拦住要罚款。尽管保证10分

  西安市物价局12月4日向社会发布公告,西安市城六区5大专门停车场从12月5日起启用。西安市物价局强调,必须遵循“就近停放”原则,尤其是交管部门暂扣车辆,如果属于交通事故暂扣车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由车主自行决定维修场所,再也不能由交警指定维修场所。此举将从制度上斩断某些执法人员与停车场之间有猫腻的交易,减轻车主负担,降低费用成本。

  层层推荐

  确定5个专门停车场

  根据规定,凡在城六区范围内,无论省、市、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或司法部门,因行政行为(含交通事故)或司法行为滞留、暂扣、扣押的机动车辆,必须就近停放在划定的5个专门停车场,不得停放在其他经营性停车场、修理厂。长安、阎良、临潼等三区自行划定专门停车场。

  据不完全统计,西安市城六区每年因行政执法原因需要暂扣、滞留、扣押车辆13000多次,政府部门则涉及到公安(含交管)、城管、交通、工商、旅游、司法等。专门停车场的设立必须满足执法需要,同时操作公开、透明。根据层层推荐、考核,最终确定了5家。确定工作由多部门参加,考虑原则包括交通便利、距离适当(距离执法部门较近)、规模较大(原则上300个车位以上)、合理布局(各个方向都有)、方便执法,原则上城区内不放,因为城区内市民对车位需求高,专门停车场主要分布在二环这一交通要道附近,总停车位1888个,完全能够满足需求。

  收费标准

  将低于“市场价”

  此次在西安市城六区划定的5个专门停车场分别是:

  ★陕西省唐都机械厂停车场,位于建工路14号西安监狱院内,停车范围为东南方向的扣押车辆;

  ★朱雀广场停车场,位于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内,停车范围为正南方向的扣押车辆;

  ★西安西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位于西郊大寨路3号,停车范围为西郊方向的扣押车辆;

  ★西航停车场,位于北二环朱宏路立交桥东北角40米处,停车范围为北郊扣押车辆;

  ★经开区城运停车场,位于北二环和东二环转盘向北800米处路西,停车范围为东北方向扣押车辆。

  西安市城六区专门停车场的收费不分室内室外,标准为:

  小车(客车小于等于7座、货车小于等于2吨)20元/辆·天,大车(客车8~19座、货车2~5吨)25元/辆·天、超大型车(客车大于等于20座、货车大于5吨)30元/辆·天,摩托车10元/辆·天。

  物价部门强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部门必须在各自辖区内,“就近停放”扣押车辆,而不能在北郊执法,却在南郊存车。考虑到专门停车场车源稳定,该标准低于即将提高的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收费总体水平。

  车扣他处

  车主有权拒缴停车费

  专门停车场启用后,其他任何经营型停车场、修理厂不得停放被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部门滞留、暂扣、扣押的机动车辆并收费,否则车主有权拒绝缴费,并可拨打“12358”举报,物价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同时,物价部门强调,交通事故车辆必须停放在专门停车场,事故处理完毕后,由车主自行决定维修场所。对于拒不执行规定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部门,纠风、监察部门将会严肃查处。

  西安市物价局表示,专门停车场条件不完备的,可以暂时过渡,过渡期原则上一个月,各级执法部门应迅速开展相应工作,将过去扣押的车辆处理完毕,按照新规定执行。

  记者昨日从几家专门停车场了解到,目前这些停车场正在与交管等部门积极沟通,有的正在完善设施,划定交通违法车辆停放区域,有的已经开始存放被暂扣的车辆,按照新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了。

  停车费曾经高得离谱

  2003年9月15日,西安市民杨先生骑摩托车时,车辆被交警暂扣到一家经营性停车场。因急着到外地出差,杨先生回来后才到交警队接受处理,在交了30元罚款后,杨先生到停车场取车,停车场按1小时1元钱的标准,要收他23天500多元的停车费。

  同月,市民李先生反映,因忘带驾照在土门十字被交警拦住,本来附近100米就有一个停车场,但交警却舍近求远,把车开到两公里以外的昆明路一个停车场,放了一晚上就收了40元钱。

  当年10月,市民王先生反映,骑摩托车时因没有带驾照,被交警拦住要罚款。尽管保证10分钟内就将驾照送来,但交警坚持要将摩托车停放在一家停车场,只停了两个小时就收了一天的停车费20元,还没有收据。

  今年7月14日,因行驶证没有审验,摩托车主卢先生被交警罚了200元,可是等他拿着罚单去交管部门指定的停车场领车时,他惊呆了!这里停车1小时1元,停了25天,需缴600元……

  有望斩断“黑色利益链”

  长期以来,几乎每天都会有车主向物价、纠风等部门反映交通执法部门随意指定暂扣车停车场,导致车主需要承担远高于正常标准的高额保管费用。很多车主质疑:“执法人员是否和停车场存在黑色的利益链条?”

  “坐在办公室里,每天都会接到2至5起这样的投诉。”西安市物价局收费处工作人员张海庭说,随意指定的停车场,收费一般情况下摩托车停一天收费在15到40元;汽车少则20元,多则60元,远远高于正常收费标准,有的车主为此要支付数百元甚至上千元的停车费用,有的还被放进汽车修理厂,收取高额修理费用,个别执法人员却从中收取回扣,严重损害了市民的利益。

  今年3月24日,西安市政府专门成立了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价格改革领导小组。自此,关于机动车停车场体制、价格改革一系列工作排上了具体日程。其中,设立专门停车场,规范执法暂扣车辆存放,成为最早正式实施的一项新政策。该项政策的实施,将有望把执法部门个别人员与停车场之间的“黑色利益链”彻底斩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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