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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部门出台新政 企退人员养老金发放社会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7:32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日前,南京市委、市政府转发《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将全面推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今后,企业退休人员将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对象包括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以及养老保险由省直管的驻宁企业的退休人员。

  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社区管理后,街道、社区将主要负责以下服务工作: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对高龄、特困、鳏寡孤独、重病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对死亡退休人员的遗属进行慰问,帮助遗属办理一次性丧葬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申领手续;建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库,由市、养老保险统筹县(区)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组织和引导社会力量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料、殡葬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推动老年公寓的建设与发展等。

  另外,企业退休人员中由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移交、管理问题,待中央另行规定后执行。由区县以上各级党委管理的企业退休领导干部,在纳入街道、社区管理时,人事档案暂不移交,街道、社区可先建立该类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库。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划拨标准为:2007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每人1500元,2007年1月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每人1000元;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由个人减半承担。

  另外,文件还明确要求,要创造条件让改制、破产、关闭企业的退休人员进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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