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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明年起归街道社区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8:04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为促进企业退休人员安度晚年,提高生活质量,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2007年1月1日开始,该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施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今后职工退休后与企业完全脱离关系,由街道、社区集中管理。

  退休人员与原企业分离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管理服务对象包括: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以及养老保险由省直管的驻宁企业缴纳的退休人员。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由街道、社区负责以下服务工作:配合经办机构按时发放足额养老金,开展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对高龄、特困、鳏寡孤独、重病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料、殡葬服务等。

  专人专职为退休人员服务

  该市、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增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走访慰问和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等工作。市、养老保险统筹县(区)退管中心要安排专职人员,设立专职岗位,负责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移交、集中管理。

  区退管中心、街道劳动保障所应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社会化管理服务人数较多的,可聘1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协助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随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数的增加,社区可增聘1名劳动保障协理员。以上人员优先从下岗、失业人员或原企业从事退管工作的人员中聘用。

  企业需一次性缴纳服务费

  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需经费,在一定时期内,仍由企业负担,划拨标准为:2007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每人1500元,1月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每人1000元;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由个人减半承担。

  社会化管理服务费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的采集和维护,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对高龄、特困、鳏寡孤独、重病企业退休人员和死亡退休人员遗属走访慰问等。

  今后,破产、关闭企业在资产清算时,必须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纳入资产变现的清偿范围,改制企业改制时必须将企业已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一次性向市、养老保险统筹县(区)退管中心划拨。

  作者:端木/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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