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两店主被拘留5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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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8:16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李亦中通讯员黄进明李青松)昨日,市公安机关对日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执法队查获的3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进行处理,其中2名店主分别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天。 5日下午,执法队接到市民举报,对位于东西湖区李家墩姑李路4号的“东西湖养殖冬梅建材店”进行了检查。一进店门,执法人员就在货架上发现了少量鞭炮。走进一楼门面
当日,执法人员还在姑李路34号一副食店和青山区大洲利民副食店查获166万响鞭炮及烟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