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圣罗澜”西裤车间竟设在村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9:00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宫伟 通讯员 王洪杰】本市警方配合税务部门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4名犯罪嫌疑人互相勾结,从北京购入布料,假冒“香港联邦圣罗澜”、“袋鼠”、“花花公子”等商标标识,在本市东丽区某村加工制造出上述品牌的假西裤,以20~30元不等的超低价出售的线索,警方立即对这家店铺进行突查,共查获价值15万元的假冒香港联邦圣罗澜的西裤933条、价值6万余元的“花花公子”牌西裤278条、“袋鼠”牌西裤103条。日前,本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经过依法审查,以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对4名涉案人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将于近日公开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在起诉中指控称,被告人汪某某及其妻子,蔡某某及其妻子均是外地来津人员。汪某某从2004年开始便在本市红桥区大胡同销售服装,后结识蔡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4人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从北京购入大量布料和假冒香港联邦圣罗澜商标标识。由蔡某某负责组织人员在本市东丽区某村制作西裤,蔡的妻子负责生产监督,尔后以每条10~20元交由汪某某及其妻子,再由两人以每条20~30元不等的超低价进行销售。侦查中,警方从汪某某的商铺内查获尚未销售的“圣罗澜”西裤933条,经生产厂家验证,均系假冒该厂商品。2006年6月6日,经红桥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扣的933条“圣罗澜”牌西裤价值人民币15.2万元。另据警方查明,在被告人汪某某经营商铺内查扣的“花花公子”、“袋鼠”牌西裤共381条,经鉴定均系伪劣产品,价值人民币6.2万元。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汪某某、蔡某某及其他们的妻子无视国家法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未遂)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