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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整肃违规卖房稳房价严查22种违规卖房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9:27 金羊网-新快报

  内部认购、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和不明码标价将受罚

  新快报记者黄颖

  今天开始,广州市将大力查处楼盘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以此达到稳定广州房价的效果。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出《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检查的通知
》,重点查处目前广州楼市中可能存在的合同欺诈、无证销售、内部认购(包括认定、登记、选号等)、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和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反交易管理规定的行为。

  大部分楼盘违规卖房

  据了解,建设部要求楼盘在取得预售证后10天内必须开盘销售,但广州大部分楼盘都没有按照该规定执行。有的楼盘已经取得预售证两三个月时间,还是继续蓄客不卖楼。有的楼盘批准预售的有数百套房子,可是却分批推出市场,每次只推出几十套,每推一次楼价就涨一次。

  另外,广东省相关政策一直要求楼盘销售要明码标价,但广州市绝大部分楼盘没有做到该点。楼盘每套房子的售价只是掌握在销售人员的手里,市民买哪套单位才能知道哪套单位的价格,其他单位楼价一概不知道,楼盘真正的折扣优惠有多少也无从知道。

  正因为上述违规卖楼行为的存在,不少楼盘抬高楼价卖楼,市民纷纷挨宰。

  发现违规处罚加曝光

  据悉,上述违规行为都是此次严查的内容。检查至明年9月31日结束,检查的对象包括开发商和房地产中介公司,他们要按该次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在12月15日前将有关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书面报市国土房管局中介管理所。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专项检查中,如果发现开发商或者中介公司有违规销售行为的将会进行处罚。对违规的开发商将给予行政处罚,并按规定记入开发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各大媒体、政府网站等向社会曝光。

  对参与违规销售的中介公司,将根据《广州市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销售人员违规行为严重的,将取消其从业资格,不得参加中介代理人员考试或不予注册备案,同时在行业内通报。

  严查22种违规卖房行为

  

  检查内容包括22项: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

  ●以认购(包括认定、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始预售商品房;

  ●发布虚假信息;

  ●炒卖房号;

  ●捂盘惜售;

  ●囤积房源;

  ●纵容雇用工作人员炒作房价;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

  ●广告中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

  ●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虚假违法;

  ●未按相关规定与购房者签订规范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格式或条款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的行为;

  ●订立合同前未向购房人明示(预)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及格式条款等;

  ●未取得营业执照及资质备案证明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未按规定采用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房地产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

  ●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

  ●经纪机构直接从事商品房买卖;

  ●房地产交易环节违规收费;

  ●销售商品房未实行明码标价;

  ●经济适用住房不执行政府指导价。

  (夏天/编制)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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