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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9:50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李杨 通讯员 郭春雨 刘佳民) “严打的同时要重视人权的保障,但是一定要少杀慎杀,凡是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省委副书记唐宪强昨日在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

  唐宪强表示,认真贯彻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坚定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始终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裁判原则,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是党和国家一贯的刑事政策,一方面,要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罪证确实充分,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能手软。另一方面,要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少杀、慎杀”的原则,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统一死刑适用的标准,凡是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对具有法定从宽条件的,要坚决做到依法从宽处理,对具有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也要依法予以充分考虑,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另外,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审判工作管理,加强对审判权行使的监督和制约,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

  唐宪强要求,要大力支持人民法院做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保障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要切实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为刑事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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