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恒在临沧思茅就林业改革作专题调研时指出坚持以兴林富民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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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9:51 云南日报 | |||||||||
12月2日至6日,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在临沧市、思茅市就集体林业制度改革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时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以兴林富民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李纪恒先后深入临沧市云县、思茅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和西盟佤族自治县的农村基层,与村(组)干部和各族林农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上林山看林地,进工厂了解林产品
李纪恒指出,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从明年开始,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其相关配套改革。这项改革以林地权益为核心,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展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而把这项惠及千千万万农民的重大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要加强宣传,加强培训,为顺利推进改革提供保障。三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四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切实制定好改革的意见和方案。五要准确把握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依法办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一手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手抓林业产业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富裕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更大的贡献。 李纪恒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真正摆上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位置,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明确目标,制定措施,抓好落实,真正形成省、州(市)、县、乡、村“五级党政主要领导抓林改”和“县(市、区)政府直接领导,乡(镇)政府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格局和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摸清林情,了解民意,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服务。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农业、司法、民政、监察、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支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改革的各项基础工作。 省林业厅、临沧市、思茅市及省委办公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记者 谭晶纯(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