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抬票价最高罚款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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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0:1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顾荣)随着春节即将来临,客运也将进入高峰期,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整顿我市公路客运秩序,物价部门对私抬票价的场站和营运单位,除没收非法所得外,还将处以2万-20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目前我市客运市场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部分外地籍车辆没有梯形明码标价表;客运站场附近的话吧、小商店、小饭店不明码标价现象比较普遍;客运高峰期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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