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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6区5大专门停车场启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0:1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顾荣)我市划定的专门用来停放执法部门暂扣车辆的5个停车场正式启用,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20元/辆·天。今后,凡被行政、司法部门滞留、暂扣、扣押的机动车必须停放在专门停车场内,否则车主有权拒绝缴费,并可及时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进行投诉。这是记者从昨日市物价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暂扣车停车收费成投诉热点

  据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涉及专用停车场扣押及收费问题一直是我市价格投诉的一个热点,仅他们平均每天就能接到2-5起投诉。过去我市用来停放行政、司法部门滞留、暂扣、扣押的机动车停车场设置比较多,个别执法人员私自就可以指定停车场或是修理厂。为获取高额利润,部分停车场利用其垄断地位,向车主收取高额停车费,摩托车收费标准达到了15元-40元/天·辆;小汽车最高的达到60元/天·辆,一般的都在30元-35元/天·辆,引起广大车主的强烈不满。而我市专门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仍然沿用的是1995年的旧标准,收费标准明显偏低,对其进行改革已经势在必行。

  被暂扣车辆须停入专门停车场

  为切实解决专门停车场乱收费问题,在经过停车场自主申请、政府部门严格审核下,我市有关部门最后确定了城六区5个专门停车场,并正式发布公告要求12月5日以后所有有关车辆必须停入专门停车场。专门停车场以外的其它任何经营性停车场、修理厂不得停放被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部门滞留、暂扣、扣押的机动车辆并收费,否则车主有权拒绝缴费,物价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部门具体包括各级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包括交警支队)、城管局、交通局、工商局、旅游局。市物价局强调,专门停车场必须执行就近停放原则,交通事故车辆必须先停放在专门停车场,事故处理完后,再由车主自主决定去哪儿修理,有关部门不能直接指定修理厂停放车辆。另外,我市其他区县的专门停车场由各区县确定。

  新闻链接

  西安城六区5个专门停车场

  1.陕西省唐都机械厂停车场(建工路14号,西安监狱院内),主要负责停放东南方向车辆。

  2.朱雀广场停车场(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内),主要负责停放西南方向车辆。

  3.西安西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西郊大寨路3号),主要负责停放西边车辆。

  4.西航停车场(北二环朱宏路立交桥东北角40米处),主要负责停放北边车辆。

  5.经开区城运停车场(北二环和东二环转盘向北800米处路西),主要负责停放东北方向车辆。

  专门停车场收费标准

  小车20元/辆·天、大车25元/辆·车、超大型车30元/辆·天、摩托车10元/辆·天

  车型划分标准:小车客车≤7座货车≤2吨

  大车客车8-19座货车2吨-5吨(含5吨)超大型车客车≥20座货车>5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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