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率将超过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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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0:29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退休金不必每月去单位领,而是直接划账到专用存折;生活出现困难,找到家门口的社区机构就能得到帮助……昨天,市政府公布了《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据悉,明年我市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这样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率将超过90%。 据介绍,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
根据该《意见》,社会化管理服务对象包括: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以及养老保险由省直管的驻宁企业的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街道、社区需负责以下服务工作:配合经办机构按时发放足额养老金,开展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对高龄、特困、鳏寡孤独、重病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料、殡葬服务等。 在一定时期内,企业还需为其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买单”。该《意见》明确,新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需向市、养老保险统筹县(区)退管中心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移交人员档案,已退休人员按照计划逐步移交。服务费的划拨标准为:2007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每人1500元,2007年1月1日前1000元;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由个人减半承担。 对于已破产、关闭企业,《意见》要求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由主管部门或产业集团统筹解决,已改制企业改制前已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可从提留的“职工安置备付金”中支出,改制后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由企业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