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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抬票价最高罚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1:1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秋玲)随着春节即将来临,客运也将进入高峰期,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召开的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整顿我市公路客运秩序,物价部门对私抬票价的场站和营运单位,除没收非法所得外,还将处以2万~20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目前我市客运市场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部分外地籍车辆没有梯形明码标价表;客运站场附近的话吧、小商店、小饭店不明码标价现象比较普遍;客运高峰期有站
外涨价现象等。

  为维护公路客运秩序、保护司乘双方合法权益,昨日市物价局召开了价格服务进场站及价格服务工作站揭牌仪式。截至昨日市物价局已在城北、城东、城西三个客运站分别设立了“价格服务工作站”,工作站由物价、交通、场站三方共同组成,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方便乘客及时反映问题,工作站就地受理投诉,保障乘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投诉权。据悉,全市20个客运站将在2009年5月前全部设立价格服务工作站。

  随着春节来临,市物价检查所将展开公路客运票价专项检查,对未明码标价的客运场站和车辆,将最高处以5000元罚款;私抬票价的场站和经营单位,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处以2万~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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