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3个县区产妇将获补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1:1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莫瑞宁)昨日记者从“中国母亲援助行动陕西省颁奖典礼”上获悉,明年,我省23个县区将为当年孕妇每人代交10元的产前检查费,保证每位孕妇至少接受3次产前检查;并加大对特困母亲救助,特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人救助200元。 据了解,为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陕西省从2003年实施“母亲安全”项目,“母亲安全”项目是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的重要
省妇联主席刘丽鸽介绍,23个项目县区将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将控制和平抑住院分娩费用,实行县、乡级住院分娩最高限价,使更多的贫困孕产妇能够进医院分娩。另外,各项目县区还将对孕产妇实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经费补助。为当年孕妇每人代交10元的产前检查费,保证每位孕妇至少接受3次产前检查,提高高危妊娠的检出率;加大“特困母亲救助”,母亲安全项目设立特困母亲救助经费,重点解决贫困家庭的孕妇住院分娩,以及严重产科并发症的医疗救助问题,对特困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每人救助2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