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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在手 卡号和密码被盗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3:19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2月6日讯(记者 柴刚)一市民在银行办理了开户业务后不久,存在银行卡上的1490元钱却不见了。原来是有人用其银行账号和密码办理了电话银行业务,将卡上的钱盗走了。银行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在办理银行业务时,一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账号、密码等信息。

  银行卡1490元“不翼而飞”

  焦女士在张店做生意。今年8月2日,她在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张店区支行新村西路分理处办理了银行开户手续,通过牡丹灵通卡存了2000元钱。在随后几天之内,焦女士提取了504元。

  “卡上的钱咋不见了?”8月6日16:00许,焦女士在位于张店区人民西路上一个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发现卡上的金额只有6元钱,1490元钱“不翼而飞”。焦女士随后到银行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在查询“账户历史明细清单”后发现,8月6日当天,有人以电话银行的方式“取”走了卡上的1490元钱。

  “我从来没开通过电话银行业务。”焦女士感到事情蹊跷。该行张店区支行通过银行监控录像等技术手段发现,一个名为“周某某”的人使用焦女士的银行账号办理了电话银行业务,通过给号码为138644450××的手机缴电话费的方式盗走了焦女士的存款。银行工作人员随即报警。

  密码没管好 银行不赔偿

  12月6日10:00许,焦女士告诉记者,她为此多次与银行交涉,至今也没有得到满意答复。

  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分行个人金融部有关负责人认为,一般在获取客户卡号、账号后,密码是取款的唯一“通行证”,焦女士遭受损失的原因是因为没有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账号和密码,因此银行没法给予赔偿。

  避免经济损失防范是关键

  山东法德利律师事务所的张伟律师认为,如果密码是电子银行取款的唯一“通行证”,该情况应是持卡人保管密码不当造成,银行方面对此没有责任,持卡人可通过警方向盗款人追回损失。

  而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近期曾发生多起类似案件,不法分子专门盗取他人银行账号、密码等信息,以电话银行方式进行盗窃。银行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银行办理业务时要严格执行“1米线”制度,注意观察周围特别是身后人员,同时在输入密码时最好进行遮挡,而账号密码设置不要使用本人电话号码、生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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