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财产受损有望退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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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3:3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熊焱)向个人财产遭受损失的纳税人退税也是个税改革目标之一。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举例称:“比如有一个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报税之后突遇火灾,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报税时的财产情况已经改变,将来退税制度健全了,只要纳税人能够提供财产受损证明,税务部门将退还纳税人已交的税款。” (详见第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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