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苏丹红”主犯被判入狱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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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3:30 北京晚报 | |||||||||
本报广州讯昨日上午,轰动一时的“苏丹红案”刑事部分终于尘埃落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两被告人——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谭伟棠及助理冯永华的上诉,两人的最终结果依然是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获刑15年和10年,并处230万元和100万元罚金。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不管国家之前有否检测标准,又或谭伟棠及助理冯永华两人是否明知苏丹红会致癌,作为生产食品添加剂公司的直接负责人,两人明知油溶黄、
李朝涛穗法宣D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