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操盘手挪用上亿资金获刑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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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3:3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上午9时30分,曾是北京股票圈内顶尖操盘手的王胜,被市一中院终审以挪用奖金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责令退赔人民币5663.7万元,发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据悉,王胜在担任海通证券中关村南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时,挪用了客户上亿资金。 王胜今年35岁,是留洋博士。2004年8月至10月间,王胜在担任海通证券中关村南大
从一名顶尖操盘手沦为阶下囚,王胜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他说,挪用百瑞公司资金的行为是单位行为,不是他的个人行为。王胜的辩护人认为:此案是典型的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的行为,应当对证券公司进行处罚,而不应当按照挪用资金罪追究王胜的刑事责任。因为百瑞公司的资金进入营业部账户时,虽然是以保证金的形式,但实际上是融资性质。而王胜作为中关村营业部负责人,在未经百瑞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决定将百瑞资金取出供曹先生使用,是以单位名义进行的,而不是以个人名义。 法院经审理认为,百瑞公司9800万元资金被挪用,是王胜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决定造成的,且王胜自己实际控制了部分资金进行证券交易。因此,法院判定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J1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