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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尖操盘手挪用上亿资金获刑9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3: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上午9时30分,曾是北京股票圈内顶尖操盘手的王胜,被市一中院终审以挪用奖金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责令退赔人民币5663.7万元,发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据悉,王胜在担任海通证券中关村南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时,挪用了客户上亿资金。

  王胜今年35岁,是留洋博士。2004年8月至10月间,王胜在担任海通证券中关村南大
街营业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郑州百瑞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该营业部账号内的9800万元人民币,转入曹先生个人账户及北京燕坤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账户进行盈利活动,至案发时尚有4110万元人民币未归还。2005年1月23日,王胜被抓获。

  从一名顶尖操盘手沦为阶下囚,王胜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他说,挪用百瑞公司资金的行为是单位行为,不是他的个人行为。王胜的辩护人认为:此案是典型的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的行为,应当对证券公司进行处罚,而不应当按照挪用资金罪追究王胜的刑事责任。因为百瑞公司的资金进入营业部账户时,虽然是以保证金的形式,但实际上是融资性质。而王胜作为中关村营业部负责人,在未经百瑞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决定将百瑞资金取出供曹先生使用,是以单位名义进行的,而不是以个人名义。

  法院经审理认为,百瑞公司9800万元资金被挪用,是王胜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决定造成的,且王胜自己实际控制了部分资金进行证券交易。因此,法院判定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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