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房屋出租引发欠缴电费 供电部门依法停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3: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刘琳)记者今天从北京电力公司了解到,本报前天刊登的《偏瘫老人摸黑生活43天》一文,安德路77号院是因房屋出租引发了欠缴电费,城区供电部门依法对该院采取停电措施。

  据北京电力公司介绍,安德路77号院为合表用电居民大院,自去年3月该院开始欠交电费,至今年10月,两具合用电表共计欠费3万余元。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电力供应与使用
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城区供电公司有关人员介绍,安德路77号院现居住29户,其中出租房屋20户,抄表员每次催收电费时,租住户要求电费问题找房东,常住户反映这院人员流动快,无法收取电费。黄寺供电所曾两次向77号院下发停电通知书;10月31日,安德路北社区居委会牵头,相关部门在77号院现场开协调会。会后,黄寺供电所抄表员、检查人员、居委会人员帮助居民下户查各家分表,并将分表电量数、用户交费单,交给安德路北社区居委会,但至今,用户仍未交清电费。J015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