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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筷子费”该不该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4:22 新民晚报

  杭州一家川菜馆最近推出一次性筷子收费服务,对于长期习惯享受餐具免费服务的消费者来说无异于“油锅里掺了水”——一下炸开了,许多前来消费的顾客被告知要自掏腰包买筷子时,忿忿不平。

  商家:筷子收费出于卫生和环保考虑

  杭州“巴国布衣”川菜馆在其厅堂前贴出告示,建议每位来饭店就餐的客人自带筷子,带了筷子的客人可以享受饭店的贵宾折扣。当然,客人也可以使用饭店提供的消毒筷或是一次性筷子,但后者需要客人付费购买,每双一元。

  餐馆负责人告诉记者,推出“筷子收费”项目主要出于卫生方面的考虑,同时,客观上也能起到环保的作用。据他介绍,实际上目前杭州有多家饭店采取了对一次性筷子收费的做法。他说,这是杭州餐饮业响应国家有关部门及餐饮业协会要求限制使用一次性筷子、保护森林的号召采取的措施。

  消费者:提供干净卫生的餐具是饭店的责任

  消费者对一次性筷子收费有不同看法,记者通过街头调查发现主要有以下几种:

  国人就餐尚不习惯自带筷子,也不习惯在饭店里为餐具买单。经常在饭店应酬的某公司销售经理王先生认为:出来应酬哪有带筷子的?他认为,为顾客提供干净卫生的餐具是饭店的责任,饭店、餐馆不在餐具的清洗和消毒上多下功夫,保证干净卫生,而要顾客自带筷子或对一次性筷子实行收费,这是把餐馆的卫生责任转移到顾客身上。

  还有消费者认为,筷子的费用一般计算在餐费里了,再要顾客花钱“买”筷子,就有重复收费之嫌。他们对此表示不能接受。在杭州碟海唱片公司工作的孙女士说,改变约定俗成的做法,用餐费分解开来收费,是一种坑害消费者的行径,如同住宾馆还要收电费一样不可理解。如果这不是商家作秀的话,那是商家牟利。

  专家:是环保善举,但不可“强制”推行

  在大多数公众对“筷子费”表示置疑的时候,环保专家对此收费项目却大加赞赏。中国亚热带林业研究所傅所长表示:砍伐一棵生长20年以上的大树,仅能制成6000至8000双一次性筷子。我国每年消耗一次性筷子450亿双,耗费木材166万立方米,需要砍伐大约2500万棵大树,减少森林面积200万平方米。一次性筷子一年“吃”掉的木材,相当于我国全年林木消耗总量的18%。如果餐馆对一次性筷子收费,那将是一个既节约又环保的做法,应该提倡,对我国的森林资源也是一个极大的保护。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程来节律师表示:商家强收“筷子费”行为属“霸王条款”,此举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的这种行为属于强制消费,因为他没有告知消费者应该消费的项目,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拒付此项消费。

  浙江大学新闻学院的沈爱国教授针对以上现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根据一些新闻报道了解,筷子等一次性用具收费,在国外早已实行。但在国内该如何实施?最终的收益归谁所有?商家收了这笔费用后,国家对其有无实行单独的消费税或环保税?

  餐馆在让顾客为筷子买单时,是否应该先消除顾客心中的疑问呢?许群任瑞瑞(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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