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监控高收入者申报个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4:2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北京消息:北京6日启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年所得达12万元者要向主管税务部门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北京市地税部门透露,保险、房地产、外资企业等高收入行业从业人员将成为重点宣传对象,公众普遍关注的企业家、党政官员、演艺人员亦在监督之列。 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未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的,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