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年收入12万以上纳入自行纳税申报人税源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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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5:2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合肥12月7日消息(记者刘军)明年5月前,安徽地方税务系统将对年所得12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摸清家底,建立自行纳税申报人税源档案。 安徽省地税局、合肥市地税局近日相继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并出台实施细则,明确2006年度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2007年3月底前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地税机关将及时收集相关纳税申报资料,建立
合肥市地税局对纳税人税源档案的保密工作做出了详细规定。建立自行纳税申报人税源档案,要按“一户式”要求,专人保管,其中,外籍人员涉税资料要求“一人一档、专人保管”,不得将资料信息外泄。同时加强对纳税申报资料的审核,确保申报数据和事项准确、全面,对已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要及时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