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央国家机关召开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9:3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7日电 (记者 韩洁 周芙蓉) 将于200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办法。

  7日在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财政部公布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将中央国家机关召开会议分为三类,并分别对各类会议进行了相关规定。

  会议分类:一类会议是国务院批准的、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二类会议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在各地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三类会议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在各地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会议审批程序。一类会议,经批准后,会议接待、总务、经费预算及费用结算工作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二类会议,各单位应于每年的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计划召开的二类会议的报批文件(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及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等)送

财政部审核会签后,按程序报批。各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召开一个二类会议,需要召开多个的,应阐述理由。三类会议,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费预算指标,从严审批。

  《管理办法》还对三类会议的天数、人数、地点及会议费开支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750,000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会议 管理”的相关新闻
上海政府工作会议传出明确信息将严格管理土地 (2006-11-29)
陈至立强调加强学校管理建立和谐校园(组图) (2006-11-20)
中央单位召开土地工作会议部署用地管理工作 (2006-10-30)
韩正主持会议通过上海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2006-10-30)
吉林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省长王珉作重要讲话 (2006-09-15)
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赞扬巴拿马对运河管理 (2006-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