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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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22:1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7日电 (记者 毛晓梅 张周来)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我国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已经完稿,目前正在各保险公司征求意见。 保监会网站7日公布的消息说,该《规范》根据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的特点,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定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规范》明确将目前发生率和理赔率最
此次被列为重疾险必保疾病的6种重大疾病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和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也就是说,今后凡是叫“重大疾病保险”的险种,至少必须能保这6种疾病。据悉,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重疾险产品大多数涵盖了上述疾病保障责任。 所谓重疾险,就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向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过去重疾险的理赔尺度比较严苛,许多消费者质疑重疾险“保死不保病”,理赔时也产生了很多纠纷。为了规范和统一行业内重疾险使用的疾病定义,为消费者比较、选择重疾险产品提供方便,今年8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成立了健康保险专家委员会,以共同制定我国重疾行业标准定义库及使用规范。 据重疾定义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重疾定义和《规范》的使用时间将在征求各公司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预计不迟于2007年6月1日。届时,保险公司新签订的保险期间包含成年人阶段的重疾险合同均须符合该行业规范。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新重疾险产品与原产品相比较,在某些疾病的保障范围方面有可能出现些微的扩大或缩小,因而可能会对产品定价产生影响,未来重疾险保费将有涨有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