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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保证金”真有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0:19 东南快报

  为确保法官队伍的公正廉洁,河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在全省政法系统实行了“廉政保证金”制度。对于这项制度,有人认为是作秀,有人认为是创新。那么——“廉政保证金”:能否保“廉政”?

  据报道,所谓“廉政保证金”,是指“每个法官每年拿出1000元工资作为保证金,法院拿出与保证金相等的自筹资金作为奖励资金;年度内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将其上年
度保证金转入下年度,作为下年度的保证金,同时给予与保证金同等数额的奖励。”估且不说这个保证金是否违法,就它的有效性来说,如果这种变相增加法官福利的方式也能遏止腐败,恐怕,“给公务员加工资”就是全世界最行之有效的反腐措施了。

  不收受贿赂、不枉法裁判,与其说要依赖一些制度及廉政保证金之类,不如说更依赖他的良知。然而,宪政——法治基础上的民主政治,才是保障法官良知强有力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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