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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武器”应对“光污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1:15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玻璃幕墙、霓虹灯棒……“光污染”比比皆是,但关于它的界定标准和专项法律、法规还基本处于空白,执法者和百姓面对“光污染”都感觉无处着力。这个问题真就无法解决了吗?记者采访中发现,防治和应对“光污染”,其实有径可循。

  武器一:地方标准浮出水面

  全国人大代表、惠州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黄细花曾于去年呼吁尽快制订《光污染法》。各地管理者也在地方性法规上进行初步尝试。据了解,阜阳市近日出台的一套城市容貌标准中,首次就夜景灯饰管理进行限定。记者在《阜阳市城市容貌标准(试行)》中看到,该标准14条里规定:“设置夜景灯饰,应当避免……灯饰强光直射居民住宅。”

  阜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史春同志向记者介绍,虽然该标准没有具体界定光污染,但是已经对光污染的表现作了禁止性的规定,并明确“对违反本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史春还认为光污染应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

  武器二:“相邻权”可助您维权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的祝凯夫律师向记者解释道,行政处罚是一种公权,如果没有授权就不能处罚,但私权可以得到比较全面的保护。虽然关于光污染还没有相应立法,但如果市民受到光污染的侵害,完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按照“相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武器三:特殊材料拦截“杀手”

  合肥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处质量安全科的徐先生告诉记者,玻璃幕墙对建筑的承重性和抗震性都比砖石材料要好,不能因为反射光将它否定。但是,对于玻璃幕墙的建设是否合理,建管处会予以先期介入。他说:“光污染预防很重要,应该多在建筑材料上下功夫,比如使用镀膜或者贴膜玻璃,多用涂料少用大理石或瓷砖,尽量采用亚光涂料,避免镜面反射。”

  记者在合肥市一家专卖防热、防光贴膜的公司里看到,很多市民前来挑选防光贴膜。推销人员介绍,这种防光贴膜能有效减弱强光反射和折射,居民可以将其贴在窗上“截住”强光;建筑表面使用这种贴膜就可以把“光杀手”从源头上“扼杀”了。

  本报记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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