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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能人”当庭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1:15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昨天上午,合肥市包河工业区管委会原党委书记、主任王玉林,因涉嫌受贿80余万元在合肥中院受审。

  “管理能人”受贿80余万

  现年44岁的王玉林,2002年被启用担任包河工业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
此后又出任包河工业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并被很多人称作“管理能人”。

  据检方指控,王玉林于2002年到2006年初,利用其担任原包河工业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包河工业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在工业区工程承包、工程款支付、土地出让和为企业融资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合计人民币83万元、美元1000元、商场购物卡1万元。

  全部承认被控事实

  检方指控,王玉林先后收受6家企业的贿赂,其中数额最小的为8万元,最多的为30万元。庭审中,记者注意到,王玉林所收贿赂大都是帮别人入区搞优惠条件或者承包工程,其中一家印务公司,就先后7次送给王玉林人民币11万元、美金1000元及购物卡1万元。

  从开始被押进法庭到庭审结束,王玉林话语很少,一直把头使劲地压低,自始至终没有抬过头。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王玉林没有任何异议,全部承认了被控事实。

  检举重大立功是否成立

  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提到,王玉林的行为应以受贿罪来追究刑事责任。

  王玉林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提交了省纪委的有关证明,以证明王玉林积极主动地检举了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且其检举的情况已经被查证属实,被检举人员有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徒刑。该律师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玉林的检举行为应该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再加上王玉林有自首情节,法庭应当对其减轻处罚。

  对于王玉林是否有重大立功表现,公诉人认为该份证据并没有对王玉林的检举情况作详细说明,被检举人也没有进入侦查、审判等司法程序,建议法庭查明后决断。对此,王玉林的辩护人称,被检举的案件正在查办,目前不便作详细说明。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正言 王君 本报记者 陈瑞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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