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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工业区原主任王玉林受审涉嫌收受贿赂8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1:2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12月7日上午,现年44岁的合肥市包河工业区管委会原党委书记、主任王玉林涉嫌收受他人贿赂83万余元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06年,王玉林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包河工业园区工程承包、工程款支付、土地出让和为企业融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合计人民币83万元、美元1000元、商场购物卡1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玉林的行
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午的庭审中,有关部门组织了70余名厅、县级干部旁听了整个案件的审理。

  此案未当庭宣判。

  王玉林法庭上始终低着头

  昨天,站在被告席上的王玉林不论是面对公诉人的讯问还是法庭发问,他都始终低着头。特别是面对照相机,他腰弯得很低,头低得几乎不能再低,并不断地躲避镜头捕捉到自己的脸。

  结果,庭审中不少记者拍摄的王玉林的镜头都无法看到他的面部。

  辩护律师称有重大立功表现

  庭审中,王玉林的辩护律师为王玉林辩护称,王玉林有自首情节,同时,他还积极举报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该辩护律师称,王玉林的“重大立功表现”表现为,其所有举报的违法违纪人员已经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对于该辩护意见,公诉人当庭予以反驳,认为没有证据证明王玉林举报的人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上缴巨款请求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玉林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合计人民币83万元、美元1000元、商场购物卡1万元。但王玉林的辩护人在辩护中透露,王玉林实际分别向纪检、检察部门上缴了180万余元的巨款,已经远远高于其受贿所得,辩护人因此请求法庭能从轻给予王玉林处罚。

  辩护意见引来一片唏嘘

  整个庭审中,王玉林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全盘认可,自始至终没有为自己提出一句辩解。但王玉林的辩护律师却提出王玉林受贿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要求法庭从轻、减轻或免除对王玉林的处罚。这样的辩护意见让旁听的人不能理解。

  该辩护律师称,王玉林作为工业园区主任,面对入园的200家企业他所要面临的行贿机会相当多,但王玉林只接受了6家企业的贿赂,其数额应当说是很小的。另外,6家行贿的企业行贿的目的无非是要求承包工程、支付工程款、寻求帮助,而这些并没有违反政策,与部分受贿案中的索贿、买官卖官性质不同。同时,王玉林的受贿行为并没有给工业园区和企业带来损失。因此,王玉林的受贿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

  辩护律师的该辩护意见一出立即引起部分旁听者的唏嘘。

  ·胡明艳 本报记者 肖献松 文/摄·

包河工业区原主任王玉林受审涉嫌收受贿赂83万

  王玉林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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