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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部门联合制定违法广告公告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1:30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2月7日讯 记者富子梅报道:《违法广告公告制度》近日由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11个部门共同制定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该《制度》规定,对违法广告的公告内容应包括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曝光、违法广告提示、违法广告案例点评、涉嫌严重违法广告监测公告等。对违法广告公告的刊播渠道、媒体刊播违法广告公告相关信息的要求,以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相
应媒体执行《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的监督检查等方面,也都作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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