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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养路费首批罚单遇尴尬(图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1:33 重庆晚报

  

追缴养路费首批罚单遇尴尬(图文)

  巴南区查获欠费车辆成了停车场负担

  追缴养路费,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第六大队昨日对巴南区几家欠费较多企业发出《处罚决定书》。然而,罚单开出的同时,却遭遇尴尬。

  首先是车主变更。

  首批列入执法队催缴的10家公司中,欠费最多的是宏达科技动力有限公司,5辆车欠费,光罚款金额就近5万元。根据该公司在交通部门登记的地址,执法人员驱车在巴南区花溪镇其龙村转了一大圈,都未能找到“宏达公司”,四处打听得知,公司已更名为“重庆中德有限公司”。

  现在中德公司的经理胡世淮,也是原宏达公司的负责人。看着厚厚的《处罚决定书》,胡经理无奈地摇了摇头:欠费的渝A16998、渝B07338和渝B09828三辆车,现在已不是自己的资产,2001年到2003年期间,已抵给南岸区鸡冠石镇一家模具制造厂,但该模具厂迟迟不办过户,“去年3月,我们还为这事打过官司。”

  欠费的渝A44444林肯车也是宏达公司的车。胡称,林肯车也已抵给他人使用。

  按养路费征收条例,以公司名义上户的车辆,机动车养路费必须一次性完清,由于模具厂的3台车长期不缴养路费,导致林肯车在缴纳养路费时也被拒。

  还有更尴尬的,如单位就已不存在:巴南区双新乡人民政府,已并入该区接龙镇,以前的乡政府早已不存在,追缴欠费成为难题。

  执法人员称,重庆许多企业中,普遍存在着以车抵款的现象,车辆当成现金抵押货款后,由于企业之间彼此存在着信任,车辆根本不办理过户手续,即便车辆报废了,也不向交通部门申请报废,导致养路费不断拖欠,最后积成一笔庞大的罚款单。

  还有就是买二手欠费车缴费难。执法人员称,在购买二手车时,必须查清该车最近两年内的养路费、路桥费完清手续及相关证据,防止该车有欠账记录,一旦买了有欠账记录的二手车,自己就可能会为这辆二手车所欠养路费埋单。

  记者王渝凤/文史宗伟/图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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