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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未保障游客安全将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4:54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昨天,浙江省政府发布《浙江省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导游要负责保障游客的安全,否则将受处罚。

  该《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办法》规定,导游人员执业时,要保障旅游者的安全;对旅游中可能出现危及旅
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要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如果导游未说明或明确警示旅游安全注意事项的,将被给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未采取防范措施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或者发生事故未采取有效救护措施,将被给予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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