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百万农民工可享“双低”养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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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5:08 东方早报 | |||||||||
记者昨日获悉,《杭州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试行办法》已正式出台,凡符合参加杭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各类企业中收入偏低的农民工均可自愿申请按“双低”办法参保缴费。 申请按“双低”办法参保的农民工,其缴费比例按照“个人缴费5%、单位缴费14%”执行,低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规定的个人缴费8%和单位缴费
同时,如果按“双低办法”参保缴费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移手续可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办理。要求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缴费办理关系转移的,可在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缴费基数和比例补足“双低办法”缴费年限内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差额后办理。暂时无法转移的,可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并不间断计息。 早报记者 周瑜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