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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取暖费竟敢偷开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5:39 北方晨报

  真是出了怪事!一家两年没有交取暖费的住户家上水管和回水管竟然热得烫手。

  昨日上午,记者随同鞍山弘宇供暖公司工作人员来到铁西启明启虹社区37栋一家七楼住户门外。工作人员介绍,这户居民从去年开始就没有交取暖费,供暖公司按照规定将他家一户一阀供气的锁闭阀关闭。

  “前几天我例行检查的时候一摸,发现竟然烫手。”工作人员发现楼道内该居民家进水管和回水管都热乎,有私自开阀取暖的嫌疑。后来检查发现,锁闭阀被人动了手脚,原来关闭的阀门已经被人打开。

  发现这户人家私自取暖后,供暖公司先后三次贴通知责令这户居民赶紧缴纳取暖费,但这户人家毫无动静。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缴取暖费,该户居民就是不开门。等工作人员转身要下楼的时候,这家住户开门发现是供暖工作人员又赶紧把门关上,再任凭工作人员怎么敲都敲不开了。

  “如果还不交取暖费的话,我们只能彻底掐断锁闭阀,到时候任何人都打不开了。如果该用户再想重新开栓恢复供暖,就很困难了。三九天就要到了,我们并不想这么做,还是希望该用户能主动缴费。”该供暖公司负责人表示,如果该用户拒不交取暖费,供暖公司除了停止供气外,还将起诉该用户。

  根据《鞍山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149号文件第28条和第41条规定,居民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违反规定的,由鞍山市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予以赔偿。

  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即构成盗窃罪。但是偷用热能能否构成盗窃罪目前没有明确界定,尚需明确立法解释。

  本报记者 常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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