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检”破处女膜 医院判赔五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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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6:39 长江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胡怀军)到医院就诊,被医生“检”破处女膜。在宜昌市医学会认为这不属于医疗事故后,宜昌城区21岁的未婚女子晓鸿(化名)将宜昌某医院告上法庭。近日,宜昌市西陵区法院作出判决:医院赔偿晓鸿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总计5000余元。 据宜昌城区21岁的未婚女子晓鸿(化名)诉称,今年5月12日下午5时许,晓鸿到该院
因医生凌某在病历上写着外阴已婚式。晓鸿男友看到病历后,与她分手。随后晓鸿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宜昌市医学会分析意见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 9月6日,晓鸿以人身损害为由,向西陵区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宜昌市卫校附属医院辩称,因器械操作不当给晓鸿处女膜造成的损害属实,并对此表示歉意。但鉴定费、精神抚慰金不应赔偿。 法院认为,晓鸿到医院就诊检查,医院因器械操作不当给晓鸿处女膜造成的损害属实。西陵区法院判决医院赔偿5千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