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入狱警督再获刑被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6: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收受毒犯亲属30万元“活动经费”,承诺为毒犯保脑袋失败,原重庆市公安局一级警督、刑警总队五支队原政委魏乾根获刑10年;服刑期间,魏乾根又因另一宗挪用公款案被牵扯出来。昨日,渝中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魏乾根有期徒刑6年,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为毒犯保脑袋受贿30万

  2003年9月,毒贩宋国华(已判死刑)因贩卖海洛因900克被警方抓获。在宋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其妻刘某通过朋友,辗转找到时任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五支队政委的魏乾根,请求帮忙“做工作”,以减轻对宋的处罚,魏很快答应下来。

  此后,魏乾根和刘某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以30万元“成交”。魏答应,保证让宋国华得到从轻处罚,至少保住脑袋。拿到“活动经费”后,魏乾根到警方、检察机关乃至法院四处活动,试图通过游说不判宋国华死刑,或将死刑改为死缓。但其各种努力均告失败,最后,宋国华仍被依法终审判处死刑。

  案发后,魏乾根退还了13.8万元给刘某。2005年,魏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为养殖场融资挪用公款40万

  法院审理查明,10多年前,因工作需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与重庆石油公司共同出资开设菜袁路加油站,由刑警大队时任大队长吴国光(已判刑)兼任站长,负责加油站全面经营管理,直到2003年左右。

  2001年底,得知吴国光私人开的养殖场需资金周转,魏乾根便告诉吴:“我的熟人何某(另处)有融资渠道,但需要资金去打点,你可以从加油站里拿点钱出来垫付。”吴表示同意。2002年初,三人密谋商谈决定,由何某负责融资,吴国光拿加油站的公款垫付活动经费。随后,吴拿了6万元公款给魏、何二人。截至案发,吴共计挪用公款40万元用于融资,至今没有归还。

  被牵出与吴国光挪用公款案有关后,已在监狱服刑1年的魏乾光昨日被追诉。检察机关指控称,魏与吴共谋私自挪用加油站公款为个人进行融资活动,数额巨大,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魏乾根辩称,他只是向吴国光私人借款40万元,“我根本就不晓得他挪用的是公款!”检察官当庭出示了吴、何二人的证言,以及魏在警方的几次供述,相关证据均表明,吴所提供的40万元经费是从加油站拿出的,目的也是为三人谋私利。法院审理后认为,魏乾根在吴国光挪用公款案中,起参与策划作用且使用了被挪用公款,应算次犯和从犯。 记者徐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