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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链侵权女画家获赔1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6: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逛书城时,重庆女画家裴婷发现,店内卖的“超女娃娃”钥匙链包装上竟有自己的9幅作品。由于协商未果,裴婷将书城告上法庭,对4.5元一只的钥匙链,她索赔9万元。昨日,重庆市五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二被告销售的钥匙链没有合法来源,应共同对向公众提供裴婷9幅插画作品的行为承担侵权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逛书城发现侵权钥匙链

  裴婷从小就喜欢画漫画,从四川美院毕业后,当上了某广告公司的设计员。近两年来,她还利用业余时间,专门为某些知名杂志社画插图。去年,她的个人网页开张了,她将自己创作的画挂到了网上。

  今年8月3日,裴婷在逛新华书店时发现,自己创作的9幅作品,被用在了“超女娃娃”钥匙链的外包装上,其上的醒目位置将她的笔名“紫蝴蝶·婷”作为主题印在了上面。裴婷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了侵犯,由于没有和对方达成一致意见,8月25日,她将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连锁经营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9万元。

  书店不认账否认利润大

  庭审中,裴婷提交了9幅作品的素描本底稿。裴称,在自己的博客上,她在显著位置注明了“未经本人许可,不得私自将本人作品用于商业用途,违者本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的字样,而且还留下了联系方式,可书店在使用时并没有和自己联系过。之所以提出9万元的赔偿要求,一是估计“超女娃娃”钥匙链销售量大,二是考虑到涉嫌侵权的书城是大商场,并非“路边小摊子”。

  二被告的代理律师却认为,杂志上的作品无法证实画就是裴婷画的,且网上的图片也无法证实是出自裴婷之手。他们认为,裴婷所提供的“超女娃娃”钥匙链也无法证明是在该书城买的,故他们对裴婷是这些插画作者的真实性表示怀疑。书城称销售的“超女娃娃”钥匙链是签约由某公司制作的样本,总共进货16只,利润不可能上万。

  未尽注意义务赔偿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二被告出售的“超女娃娃”钥匙链的产品包装上作为背景装饰使用的插画图案,与裴婷创作并通过互联网和杂志发表的9幅插画作品相同,属于裴婷创作的9幅插画作品的复制件。二被告对外销售这种缺乏法定标识的钥匙链,明显没有尽到销售商应当承担的对产品及其包装图案的合法性进行妥善检查验收的注意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

  法院由此认定,二被告销售涉案的钥匙链没有合法来源,判决二被告共同对因销售“超女娃娃”钥匙链,导致向公众提供了裴婷9幅插画作品的行为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记者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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