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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未经授权播歌 歌词作者获赔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6:50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成都商报》报道 日前,成都词作者杨川林将成都好乐迪音乐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称好乐迪公司擅自在卡拉OK上播放自己的作品,侵犯了他的著作权,索赔4万余元。昨日,成都市中院认定,好乐迪公司侵犯了词作者歌词作品的表演权,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和费用共计33029元。

  杨川林起诉称,1996年,他创作了《岁月飞花》这首歌的歌词(包括歌名),依法
取得了这些文字作品的著作权。前不久他发现,成都好乐迪KTV未经他的许可,在其经营的量贩KTV内,以卡拉OK点播演唱的形式,擅自向公众放映《岁月飞花》作品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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