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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多收俩病人16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7:57 沈阳网-沈阳今报

  

深圳:多收俩病人161万
深圳:多收俩病人161万
举报信执著地飞到《南方周末》,连续6封。没有署名,没有笔迹。在那些打印文字的后面,是一串红色惊叹号。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烧伤科原主任朱志祥,从两个烧伤病人身上,多收了161万元医疗费,这些费用全部来自社保基金。”举报信称,“而在近4年来,他巧立名目,吞噬的工伤社保金远多于此……”

  家属说“知道”2006年11月初,记者来到深圳。

  患者刘建雄的烧伤面积超过一半,他现在只有3岁小孩的智力。另一名病人符有良病情更重———大火夺走了他的耳朵、鼻子,烧伤面积达90%。

  对曾被深圳二院多收60万元治疗费,刘建雄的妻子自称“知道”。符妻同样清楚她的丈夫被多收了100多万元,“幸亏钱是国家出的。要是我们自己,打十辈子工也拿不出来这么多钱。”

  但她们认为,多收费对个人并无影响。相反,她们对当时的烧伤科主任朱志祥充满感激。

  一天翻身花5000元

  现年55岁的朱志祥,在烧伤领域的经历超过20年,拥有教授、博士生导师的头衔,于1999年底任深圳二院烧伤科主任。在40天的调查中,惊人的秘密被逐一揭开。

  重伤之下的刘建雄、符有良,均在深圳二院烧伤科重症监护室的翻身床上被抢救过。“上了翻身床就是开了印钞机。从此,翻身、换药、清创3项收费将滚滚而来,仅这3项费用,每天就可能超过万元。”一位烧伤科医务人员介绍,在刘建雄病历中,每天的翻身费逾5000元。

  因此,在符有良的收费清单上,仅换药与清创这两项手工作业费就花了100余万元,占了他的近半治疗费。黑洞有多深?

  深圳二院烧伤科究竟制造了多大的乱收费黑洞?

  在朱志祥任主任的1999年之前,深圳二院烧伤科的年收入为500万元左右。在朱任主任后的第二年,收入即达800万元,此后更逐年递增,到2005年达到3000万元左右。就在2006年初的一次会议上朱志祥还宣称,2006年要给医院创收4000万元。

  据了解,这几年来该科的病人只是略有增加。“吃这块唐僧肉的风险极小。”一位医生分析。

  案发前,在二院烧伤科检查工作的一位社保局官员曾气愤地说:“去年第一人民医院全院社保付费才200多万元,你们一个烧伤科就报销了1000万元,如果查出问题加倍处罚!”病人不愿来了

  4月底,刘、符二案的调查结果出台: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烧伤科治疗期间,刘建雄被多收了60万元,符有良被多收了100余万元。也就是说,在他们的医疗费用中,约一半属于乱收费。

  12月初,深圳二院院长肖德明说,朱志祥已被纪委带走,此后再也没来医院报到过。至于其他情况,他并不清楚。记者又拨通了朱志祥的电话,证实其被“双规”后已经放出,但朱拒绝透露任何有关此案的情况。

  一位医生向记者诉苦称,由于名声被搞坏,许多正常、合法的收费也被病人怀疑,造成了收费困难。更由于被社保中心暂停工伤保险记账资格,病人减少了近一半。

  医院骗保值得警惕

  专业人士介绍,朱志祥的这种行为属于骗保。

  多位接受采访的医院管理者认为,要切断医院伸向社保基金的不法利益之手,除了改善社保监控制度外,更重要的是要把公立医院从医药费的利益中剥离出来。医院应把所有的收入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所有的开支亦由国家财政划拨,即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这样,医院才不再是一个牟利主体,从而回归到作为公益主体的福利机构上来。本版稿件均据《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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