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打劫70元被判3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7:59 南京晨报

  晨报讯“都是我一时糊涂啊!”法庭上,36岁的王某一个劲地忏悔着,虽然只抢劫到70元,但他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36岁的江苏泗洪农民王某,暂住在浦口盘城。今年3月3日中午,半斤酒下肚的王某异常亢奋,为解酒劲,他和一个朋友一起去了龙王山风景区逛逛。在龙王山承启楼旁小桥处,王某二人临时起意,“这两个一胖一瘦的人真他妈的不顺眼”,说罢就向那两个素不相识
的游客发难,拳打脚踢后,抢走他们身上70元现金。成功抢劫,让王某二人挺得意,他们准备拿抢来的70元买些下酒菜,晚上再喝一盅。不料,警察随后就找到了他们。

  “我认为我有罪,但我太冤了,我没有想过抢他的钱,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他给就给,不给就算。”庭审时,王某痛哭流涕,可惜为时已晚。浦口区法院审理后,以抢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000元。

  作者:知秋平元华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