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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特殊行业上班实行特殊工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8:0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龚文颖)特殊行业和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的上班时间,不能再“随意”敲定了。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区目前实行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行为。

  《办法》中规定,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并依法在区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
商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时,应该向本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另据规定,企业在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时,可以直接或者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并说明申请的理由、工作方式和休息休假安排以及企业基本情况。同时,企业还要征求企业工会的意见,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的决议,要是涉及到劳务派遣人员的,还应得到劳务派遣组织的同意并提交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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