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民警处警全程录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8:26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郑建彬 实习生 肖彬 通讯员 林勇 本报讯 从昨天开始,福州市火车站派出所给一线的处警民警,全部配备了数码录音笔,对整个执法过程录音。据悉,这是福州市派出所执法过程中的首创。
据介绍,每把录音笔可录9个小时左右,可保证一线民警一天的录音内容,录音后无法删改录音的内容。下班后,民警要将录音笔上交,并将内容存储进电脑中。如遇到案件取证,民警如不能提供当时的录音资料,要追究其失职责任。 火车站派出所孙卫疆所长介绍说,录音笔其实就是起个证据作用,录音笔全程记录民警执法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也监督、规范了民警的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此外,民警如遇投诉,也可通过录音资料分清责任,以保护民警的正当权利。 据了解,外省很多地方已经为处警民警配备了录音笔、摄像机等,便于警方取证。 | |||||||||